个人所得税扣除赡养老人
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如下:
1. **扣除标准** :
- 独生子女:每月可扣除3000元。
- 非独生子女:与兄弟姐妹分摊,每月总额3000元,每人分摊不超过1500元。
2. **扣除对象** :
- 年满60周岁(含)的父母(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)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3. **分摊方式** :
-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。
- 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
- 约定或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。
4. **扣除期限** :
- 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,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结束。
5. **其他事项** :
-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不变。
-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,若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,且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或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,可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。
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整理得出,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,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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